原衛生部部長高強:提升國家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勢在必行
2020-05-18 | 閱讀:2646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向全黨全社會發出了“理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升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公共衛生應急法律法規,健全重大疫情、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和救治體系”的號召。這次會議給我們一個強烈的信號,就是黨中央在強調做好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復生產生活正常秩序的同時,已經著手部署后疫情時期的工作,要求我們總結和運用疫情防控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圍繞暴露出來的問題,“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筑牢疫情防控的萬里長城,嚴防重大疫情在我國再次蔓延流行,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防控新冠疫情的實踐中,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我們認真總結、發揚光大?從全局上講,就是堅持黨的統一領導,實行全國一盤棋,依靠群眾、萬眾一心,群防群控、聯防聯控,堅持源頭防控、患者救治和物資保障協調并進,同時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從專業上講,就是“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這些經驗在當年抗擊非典疫情時就發揮過巨大作用,在這次防控新冠疫情斗爭中,更加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這種優勢來自于我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社會主義制度,也是我國在世界大國中率先控制新冠疫情和率先恢復經濟社會秩序的根本制度保證。 但是,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細想想,這種波瀾壯闊、“千軍萬馬抗瘟神”的壯烈場面,其實并不是我們最希望看到的。面對洶涌而來的新冠疫情,黨中央為保護人民生命安全,以最大的魄力、下最大的決心、花費最大的氣力、采取最果斷的措施,在最短的時間內控制住疫情的蔓延,也付出了沉重的經濟和社會代價。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專業疫情監測預警更好地發揮作用,更快地向政府準確發出疫情警報,更早地向政府建議采取嚴格隔離控制措施,盡管疫情難以完全避免,但場面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也許少一些可歌可泣,卻可以避免疫情的擴散和經濟社會的重大損失。歷史實踐證明,我們能夠一往無前,戰勝重大疫情和一切艱難困苦,現在最需要的,是見微知著、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的能力,是早發現、早預警、早決策的擔當,是防止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勢的責任。我們必須更加注重疫情防控暴露出來的“短、漏、弱”環節,切實做好“補、堵、強”的工作,解決好疫情防控最薄弱、最突出、最關鍵的問題。 在歷次防控疫情的斗爭中,我們在社會動員、民眾響應、醫療救援、物資保障等方面,工作無懈可擊、成績有目共睹?!岸?、漏、弱”的問題,更多不是出現在重大疫情發生之后,而是出現在重大疫情暴發之前,具體講就是在疫情早期,反應不敏銳、判斷不準確、報告不及時、應對不堅決、建議不果斷,錯失了早期控制疫情的最佳時機。我們必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早發現、早預警為目標,深入思考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的措施和政策,完善疫情監測預警體系、健全疫情監測預警法律法規、落實疫情監測預警責任,固守住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閘門。 目前,我國沒有單獨設置疫情監測預警體系,專業人員缺乏,職責模糊不清,能力嚴重不足,越到基層問題越突出;工作經費難以保障,存在疫情重、經費多,疫情輕、經費少,無疫情、無經費等不合理狀況,形成逆向調節;工作重學術研究,輕監測預警,缺乏擔當責任的勇氣和信心。這些問題在當年抗擊非典時就影響了疫情的早發現、早隔離,事后我們也痛定思痛、亡羊補牢,但并沒有完全解決問題,在這次防控新冠疫情時再次暴露出來。因此,要解決“短、漏、弱”的問題,不能只從具體工作入手,而要在改革體制機制、健全法律法規和落實責任擔當上下功夫。 為此,我對提升國家疫情監測預警能力,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體系建設。單獨組建與國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并立的國家疫情監測預警體系(以下簡稱疫情預警體系),兩套體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疫情預警體系專司早發現、早報告,疾控體系負責早追蹤、早隔離。 二、完善基本職能。疫情預警體系專門承擔新發傳染病的偵察、發現、評估、判斷、報告和措施建議等基礎性工作,發揮疫情偵察兵和“第一吹哨人”的作用。 三、明確人員構成。疫情預警體系人員由公共衛生專業的病毒細菌研究專家、相關醫療技術人員、流調專業人員和具有行政管理經驗的人員組成,形成多層次、復合型的人才結構。 四、落實工作目標。疫情預警體系對新發傳染病必須做到反應敏銳、發現及時、判斷準確、應對得當、報告迅速、建議可行。 五、明確人員編制。國家級疫情預警體系100人左右,省級50人左右,市級20左右,縣級10人左右,全國約3萬人左右。部分人員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現有編制中劃轉,部分人員從有關機構中選調。 六、保障人員待遇。疫情預警體系人員工資按不低于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人員平均收入水平的標準,由財政全額安排,實行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相結合,多勞多得、優勞優得。同時,切實保障預警體系的辦公經費,做到“用兵千日,重在一時”。 七、改革管理體制。疫情預警體系實行中央與屬地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央垂直管理為主。全國疫情預警體系的人財物,由國家級疫情預警機構統一管理,所需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算。駐地方各級預警體系接受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與當地醫療、疾病預防控制等有關機構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疫情預警工作。 八、健全工作機制。疫情預警體系實行“平戰結合”工作機制,未發現疫情時按平常機制運行,深入醫療機構和居民社區,尋找疫情的蛛絲馬跡與可疑病例;發現疫情后立即轉為戰時機制,做好評估、判斷、報告和預警。 縱向機制:縣級疫情預警機構發現不明原因傳染病病例,直接向國家級疫情預警機構報告,同時報告上級疫情預警機構和當地政府;國家級疫情預警機構立即組織專家到現場科學評估、準確判斷,及時向國家衛健委報告,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橫向機制:各級疫情預警機構與當地醫療機構、科研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密切合作機制,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醫療機構發現不明原因傳染病患者,及時向當地疫情預警機構通報,共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傳染源封閉隔離和應急救治等工作。 九、修訂法律法規。總結疫情防控實踐中的經驗與教訓,適時修訂《傳染病防治法》,將疫情預警體制建設和體制機制充實到相關法律法規之中。 十、強化責任擔當。預警之責,重于泰山,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預警體系和人員必須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對出現疫情而不能及時預警的地方,首先依法追究疫情預警機構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與法律責任。地方政府在接到疫情預警報告后,必須在第一時間研究防控措施并向上級政府報告,盡快作出防控決策。對貽誤時機造成疫情擴散的,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與法律責任。 今年大年初一,我填過一首《漁家傲》,詞云:“迷霧突起云飛揚,龜蛇無情鎖大江。十七年前風雨夜,誰料想,今朝似覺更猖狂。痛定理當常思痛,補牢須防羊又亡。國難不容再彷徨。敢擔當,一身可保萬家康”?,F在看來,這首詞講的重任和擔當與預警體系密切相關。疫情防控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是一付“清醒劑”,使我們看到使命與責任。人不怕犯錯誤,就怕屢犯同樣的錯誤。教訓太慘痛了。我們不僅要總結經驗、汲取教訓,切實做好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的工作,我們還要“知恥而后勇”,在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面前,奉獻出全部聰明、才智、勇氣和力量。